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杭政函〔2016〕4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体育强市建设,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有效促进体育消费,丰富群众体育生活,提高市民身体素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快发展我市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提出以下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筹办亚运会等大赛的历史机遇,以增强人民体质、满足群众健身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以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拓展体育需求、促进体育消费为导向,坚持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市场活力,聚焦重点产业、培育新兴领域,加快构建现代体育产业体系,推动体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杭州实现高起点上的新发展增添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1. 产业惠民。倡导健康生活,培育投资健康的消费理念和充满活力的体育消费市场,激发市民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以健身促健康,使体育产业惠及全体市民,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2. 改革创新。深化体育产业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政府在政策引导、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营造平等参与、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科技支撑,鼓励发展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提升体育产业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完善体育产业市域统筹机制,着力推进体育资源优化配置;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增强复合经营能力,鼓励社会资本以混合所有制、PPP等多种方式参与场馆经营。
3. 激发活力。遵循现代产业发展规律,健全市场机制,培育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领域,充分调动和发挥全社会参与体育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与创造力,加快体育企业战略性重组和集聚发展,着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业大企业大集团。扶持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中小企业。鼓励大型体育赛事举办方充分进行市场开发,拓展体育产业市场。
4. 协调联动。突出统筹兼顾和跨产业融合,推动体育产业与体育事业协调互动,积极培育体育中介市场,辐射和拉动体育传媒、体育广告、旅游休闲、文化创意、金融服务等相关产业联动、融合,促进体育产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市场机制更加完善,体育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体育消费市场更加繁荣,对相关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更加明显,整体实力保持全省领先、全国先进,基本建成体育强市,打响“活力杭州·运动之都”品牌。
1. 总体规模持续壮大。全市体育产业总产出达到1200亿元,实现增加值360亿元,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1.7%左右,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成为全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2. 产业质效持续提升。健身服务、竞赛表演等优势领域持续发展,体育培训等新兴行业加快兴起,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规划建设一批具有规模优势、特色显著、创新能力强的体育产业集群、基地和园区,成为全国体育产业发展的先行区。
3.品牌效应持续凸显。体育名人、明星效应逐步显现,培养和引进一批知名运动员、教练员和经纪人。在水上运动、户外运动、体育用品等领域,形成一批业内领先的体育企业,打响一批有重要影响力的体育产品和服务品牌,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体育赛事品牌和体育会展活动品牌。
4. 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高效,政策、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完善,体育市场供需繁荣,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2.5平方米,居民人均体育消费显著增加,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
二、明确产业发展重点
(一)体育健身服务业。
突出品质提升,有效整合各类健身场馆资源,积极发展体育健身、时尚健身、健身指导等健身服务业,以优质服务促进体育消费。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体育健身服务业,建设各类群众性体育健身俱乐部,支持体育健身企业品牌经营和连锁经营。支持行业协会开展体育健身服务业星级评定,引导体育健身俱乐部规范健康发展,打造一批优秀体育健身俱乐部。
(二)体育竞赛表演业。
根据我市体育场馆设施和服务能力,积极承办一批国际国内大型(综合)体育赛事、专业体育赛事,培育一批杭州品牌赛事,努力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体育赛事集聚地,通过赛事承办促进产业发展。培育和开发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加强足球、篮球、棋类等职业体育俱乐部建设,推动形成职业体育竞赛表演、品牌大赛表演、社会体育和地方传统体育竞赛表演协调发展格局。加强全市体育竞赛表演市场统筹,鼓励各区、县(市)因地制宜,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赛事,形成“一地一品”区域赛事,支持区、县(市)以“杭州”冠名举办赛事。
(三)运动休闲业。
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山水自然资源、人文历史及场馆资源,鼓励开发各类休闲体育运动项目,创建区域特色品牌。依托江、河、湖、山等资源,重点发展水上、山地、空中等特色休闲运动和极限运动。结合品牌基地建设,发展高端运动休闲项目,扩大品牌影响力。支持开发航空体育运动项目。以赛事为载体,积极发展航模、电子竞技等科技体育运动。
(四)体育用品制造业。
把握全市发展信息经济、推动智慧应用的重大契机,以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推动传统体育制造业改造提升和转型升级,积极推行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经营模式。大力发展高端体育用品制造业,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的运动器材装备,重点发展可穿戴智能运动装备、健身器材、体育训练竞赛器材、运动服装、水上运动产品、船艇等用品和装备。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开发具有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打造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业集聚发展,形成地域特色品牌。
(五)体育培训业。
依托各类体育设施,通过优势项目、大型赛事和知名运动员带动,开展符合群众需求的游泳、球类、轮滑、滑冰、登山等体育项目培训,培育一批品牌优、效益好、信誉佳的体育培训机构。鼓励和支持各类体育运动学校(含业余体校)、社会组织、俱乐部等利用场地、人才等资源,开展社会足球、青少年足球、篮球、排球等体育培训活动。依托专业场地,鼓励开展特色体育培训活动。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重点培养游泳、健身、户外运动等国家体育职业指导人员。完善体育培训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体育培训市场,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六)体育彩票业。
严格落实《彩票管理条例》,加强体育彩票销售的规范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充分挖掘资源,创新体育彩票玩法,丰富彩票品种。积极探索彩票销售模式,拓展体育彩票销售市场。优化市场布局,加强销售渠道建设,不断扩大销售规模。规范彩票公益金支出和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积极宣传体育彩票的公益性,促进体育彩票业健康规范发展。
三、落实主要任务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结合“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加快体育赛事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定期公开全市赛事承办目录。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营造各类主体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体育市场环境。强化对体育赛事的事中、事后监管,为赛事活动举办提供服务。加快推动体育管理政社分开、政企分开和管办分离,允许体育社会组织承担部分合适的管理服务职能。在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经营、公益性赛事活动承办、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提供等方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二)创新场馆运营管理机制。
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在保证公共体育场馆公益性质的前提下,探索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明确所有权和经营权主体各自权利和义务,提高场馆运营网络化服务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增强复合经营能力。积极推行大型体育场馆布局、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创新体育场馆管理机制,加强统筹管理,推动公益类场馆和经营类场馆分类改革,推进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和经营体育场馆。鼓励采取参股、合作、委托等方式,引入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种主体,以混合所有制等方式参与场馆运营。鼓励场馆运营管理实体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资本输出等形式,逐步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运营。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鼓励各类体育场馆运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服务内容,开展复合型经营,提高运营管理效率。
(三)承办一批体育赛事。
全力筹办亚运会,把2022年亚运会办成绿色、智能、节俭、文明的体育盛会,并办好2018年世界短池游泳锦标赛及世界水上运动大会等重大赛事活动。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模式,创新体育赛事的开发和推广方式,完善政府补贴赛事活动等引导机制,鼓励社会组织、俱乐部等承办各类体育比赛,形成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办赛形式。对社会力量引进和承办列入国家竞赛计划的重大国际、国内和省内赛事,在国有场馆场地租金上给予引进方适当优惠。提高办赛能力,突出杭州特色,加强与国内外体育组织等专业机构的交流合作,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有重要影响的单项体育赛事,着力培育“水上运动”赛事品牌,推动更多高水平赛事落户杭州。
(四)推动产业跨界融合。
丰富体育产业领域,推动体育产业与文化创意、教育培训、休闲旅游、会展服务、现代商贸、中介服务等产业融合,重点发展体育旅游、体育会展、体育培训、体育服务贸易、体育中介等新兴行业。借助休博会、西博会等大型展会,积极举办游艇、户外用品、体育用品等专业化品牌展会。以“互联网+体育”融合发展为契机,推动体育产业与电子商务相结合,鼓励利用APP等方式扩大体育消费。推动体育场馆智能化建设,完善场地预订、门票销售、信息查询、健身指导等服务内容,大力推广信息技术在体育健身中的应用。
加强体育运动指导,促进体育产业与健康产业互动发展,积极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专业体育康复机构。充分发挥中医药在运动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作用,开展健身咨询和调理等服务。选择一批疗休养项目合作开发体育康复配套服务,延伸体育产业链。
支持金融、地产、制造、食品药品等企业开发体育产品和服务,实现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五)优化体育产业布局。
结合全市体育资源分布,因地制宜发展体育产业,优化各区、县(市)分工与协作,努力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良性互动的体育产业发展格局。对体育产业发展薄弱的区、县(市),在赛事活动、产业项目布点等方面予以倾斜。统筹特色资源、产业优势和体育传统,培育和建设一批有特色、上规模、辐射带动广泛的体育产业集群、基地和园区,着力打造一批体育特色突出、产业基础良好、融合发展潜力大的体育特色小镇。
鼓励各区、县(市)在土地规划、机构准入、市政配套、人才引进等方面对体育产业给予政策扶持和倾斜。深化富阳、淳安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体育产业基地、运动休闲基地。
(六)扩大体育市场开放。
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提高体育产业对社会资本和境外资本的吸引力,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我市体育产业发展。推进体育产业国际化,着力发展国际体育赛事、体育展会以及体育产品与服务贸易,支持国际体育赛会、企业、机构和品牌入驻杭州;支持我市优势企业、品牌和项目“走出去”,参与国际体育经营管理活动,全面提高体育产业国际化水平。
(七)激发体育市场主体活力。
1. 培育骨干企业。加强政策引导,扶持一批创新水平高、品牌影响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体育企业,引进一批创新型体育企业和体育投资机构,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杭州本土体育企业品牌。支持体育企业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跨界融合发展的产业集团。支持杭州市体育发展集团做大做强。
2. 扶持中小微企业。积极促进中小微体育企业快速成长,引导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培育和扶持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体育企业。支持发展专业化程度高的赛事运营企业,鼓励健身服务企业连锁经营,重点扶持体育培训、策划、咨询等领域的体育企业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
3. 积极发挥体育社会组织作用。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发展。放宽体育社会组织登记准入条件,推动由双重管理向直接登记转变。制定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清单,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加快培育体育行业协会和体育中介组织等各类体育社会组织,鼓励其他非体育类社会组织参与体育服务。
(八)扩大体育市场供给。
统筹全市体育设施规划布局,加快建设利民、便民、亲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盘活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存量资源,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绿道绿地及广场等建设群众体育设施。对公共体育设施、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建设,在立项、报建、用地和配套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加强足球场地建设,扩大足球场地数量。充分利用奥体博览城、市全民健身中心、城北体育公园等各级各类体育场馆设施及“三江两岸”、西湖、运河等山水资源,大力推动各类体育赛事和会展活动举办。
(九)促进市民体育消费。
提高市民体质监测水平,加强卫生、体育、社保等部门之间的配合,促进康体结合,逐步在城乡居民体检中增设国民体质监测科目。积极构建以“体检报告+国民体质监测报告、医疗处方+健康处方+运动处方”为特色的“两报告、三处方”杭州模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医保基金运行实际,适时研究利用个人医保账户余额促进体育健康消费工作。
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和途径,由补贴体育企业向补贴群众体育消费转变,所需经费按照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由市和区、县(市)各自承担。在保证正常教学需求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推广中小学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和低收费开放模式,逐步推动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扩大体育消费,引导科学健身,支持发展中高端健身活动,满足市民多样化健身需求。
四、强化要素保障
(一)拓展投融资渠道。
鼓励引导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国有资本等各类资本,建立体育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体育企业发展和重大体育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体育赛事举办、商业模式创新、公共平台建设、重大产业项目等,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市文化创意资金、市培育发展十大特色潜力行业专项资金等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强对体育产业的扶持和保障,鼓励企业申报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组建大型多元化体育产业集团,进行股份制改造,积极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改制上市、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形式做大做强。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与体育相关的保险、信托等金融创新产品,加大对发展前景好、信用记录良好的体育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依托杭州产权交易所等平台,推动赛事举办权、赛事转播权、运动员转会权、无形资产开发等具备交易条件的资源进行流转。
(二)建设人才队伍。
紧抓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交流,大力培养和引进懂体育、会经营、有创意、善营销的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进一步加强体育产业管理人才配置,逐步建立一支适应工作需要的体育产业管理干部队伍。通过亚运会等大赛的筹备组织工作,引进培养赛事运营、管理的专业人才。强化体育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和培训,鼓励社会机构培训体育产业人才。
健全人才评估体系,并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等政策予以资助。建立和完善行业职业资格认定制度,健全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培育体育产业职业经理人和经纪人。提高体育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鼓励体育教师和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产业和群众健身指导工作。
(三)加强用地保障。
根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尽快修订杭州市体育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在规划建设住宅区时,要预留并保证公共体育设施用地,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要求配套建设群众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投入使用。对无健身设施或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已建成住宅区,应结合“三改一拆”等工作,配套安排体育设施,并支持利用建筑屋顶、公园绿地、空置场所等建设群众体育设施。
增加体育产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公共体育设施、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支持利用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体育产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非营利性体育设施用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地,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不征收土地收益,利用划拨土地开办的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按规定缴纳土地年收益。
(四)推进创新驱动。
鼓励各类资本兴办技术含量高的科技型体育企业,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设计投入。对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纳入现代服务业、文化创业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经济相关税收优惠扶持范围。鼓励体育企业与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承担或参与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项目。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与保护,鼓励体育企业申请发明专利。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由发展改革、体育、财政等多部门参与的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和统筹全市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建立体育产业发展工作例会制度,完善体育产业重大政策出台、重大举措部署、重大问题协调和日常工作推进监督机制。
(二)强化规划引导。
组织编制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领域、主要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根据规划,制定操作性强的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并分解落实产业布局、平台建设、项目推进、人才支撑、配套措施等方面任务。加强规划衔接,启动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各区、县(市)要结合当地体育产业的基础优势和项目特色,制定符合发展实际的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抓好落实。
(三)强化行业管理。
健全体育产业、体育市场和体育竞赛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不断完善体育产业制度体系,依法对体育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引导和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推进体育产业标准化建设,鼓励体育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开展认证。加强协会、社团、职业体育俱乐部等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完善体育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机制,提高体育社会组织的自律能力和管理能力。
(四)强化统计监测。
科学界定体育产业内涵和范围,完善全市体育产业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形成统计长效机制。开展数据统计和监测,建立重点企业监测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的发展动态。
本意见自2016年3月27日起施行,由市体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前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2〕246号)同时废止。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市发改委、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6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表
1
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市体育局
各区、县(市)政府
2
推行杭州健身服务业星级评定标准
市体育局
相关行业协会
3
各区、县(市)形成“一地一品”区域赛事
各区、县(市)政府
市体育局
4
完善体育培训市场准入制度
市体育局
市人力社保局
5
取消体育产业领域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
市体育局
市发改委
6
研究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项目清单目录
市财政局
市体育局
7
推动专业化机构参与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活动
市体育局
市国资委
8
研究制定体育场馆水气电价格政策
市物价局
市财政局、市水务集团、市燃气公司,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9
研究出台社会力量承办体育赛事引导政策
市体育局
市财政局
10
推动体育产业跨界融合
市体育局
市发改委、市文创办、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旅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西博办
11
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薄弱的区、县(市)的体育设施规划布点
市规划局
市体育局,各区、县(市)政府
12
支持并引进体育企业发展
市经信委
市国资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发改委、市经合办、市质监局
13
推进体育产业国际化
市商务委
市体育局
14
扩大足球场地数量
市体育局
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
15
构建以“体检报告+国民体质监测报告、医疗处方+健康处方+运动处方”为特色的“两报告、三处方”杭州模式
市体育局
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
16
适时研究利用个人医保账户余额促进体育健康消费工作
市人力社保局
市财政局、市市民卡公司、市体育局
17
研究制定补助体育消费的操作办法
市体育局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18
推广中小学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和低收费开放模式
市教育局
市体育局
19
研究制定广场舞管理服务标准
市体育局
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市环保局
20
加大对体育的财政投入,鼓励引导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国有资本等各类资本,建立体育产业投资基金
市财政局
市体育局、市金融办、市金融投资集团、市发改委、市国资委
21
加大市产业基金对体育产业的支持力度
市体育局
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金融投资集团、市发改委
22
推进体育企业上市融资
市金融办
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23
推动体育产业产权交易
市金融办
市体育局、市金融投资集团
24
建设体育人才队伍
市体育局
市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
25
加强体育产业用地保障
市国土资源局
市规划局、市体育局
26
支持体育企业加强科技创新
市科委
市体育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27
编制杭州市体育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体育局
市发改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8
强化行业管理
市体育局
市民政局、市质监局
29
强化统计监测
市统计局
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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