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教育局等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云府办〔2024〕9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直单位: 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广州市白云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广州市白云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区教育局
区发展改革局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卫生健康局 区残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广东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办〔2022〕2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广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穗府办〔2023〕3号)的精神,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发展规律,以高质量、适宜融合为目标,加快优化特殊教育体系,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特融合、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持证残疾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0%,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入学机会持续增加。特殊教育布局进一步优化,全面实现我区特殊教育学校云翔学校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全面建成,特教班数量稳步增长,加快初中特教班的建设。融合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区级、校级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全覆盖,加强辐射带动,形成区域特殊教育和融合教育团队。加强特殊教育课程建设和内涵建设,充实特殊教育课程资源,提炼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性质的优秀成果。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进一步融合。融合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按要求配足配齐专职特殊教育教师、专兼职资源教师和巡回指导教师。建设专业化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构建特殊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形成适宜每一名特殊儿童、公益普惠、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特殊教育模式。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特殊教育体系。 1.巩固义务教育。加强残疾儿童少年转介安置区级统筹工作,进一步优化转介安置程序,坚持“全覆盖、零拒绝”原则,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要求。坚持和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龙头、特教班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四级安置模式,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得到适宜安置。建立健全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工作长效机制,相对集中优质特殊教育资源和学位,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随尽随、就近就便入学;扩大特教班学位供给,优化特教班布局,加强特教班学段衔接,优先选择办学条件好、理念先进的普通学校或九年一贯制学校举办特教班,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教班增加至14个以上;保障特殊教育学校学位稳步增加,进一步增强特殊教育学校服务重度、多重障碍学生的能力;完善送教上门服务,合理控制接受送教上门服务学生的人数和比例,将接受送教服务的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比例严格控制在10%以内。(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建设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普及学前教育。将学前残疾儿童教育纳入学前教育整体工作中,加强统筹谋划,合理布局,多措并举扩大学前特殊教育学位供给,确保学前持证残疾幼儿入学率逐年提升,到2025年达到90%。做好学前适龄残疾儿童信息收集和招生计划制定工作,同等条件下按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学前残疾儿童入学,鼓励和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就近就便入学,确不具备接纳条件的,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置。优先选择办学条件好的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成为融合幼儿园,每年新增1所以上融合教育基地园(基地园须至少建有特教班或资源教室)。鼓励我区特殊教育学校云翔学校结合学前幼儿的招生情况增设学前部(班)。各相关部门应协助教育部门解决特殊儿童学前教育问题,支持有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举办符合标准的幼儿园。整合资源,鼓励招收残疾幼儿的幼儿园、特教学校与校外康复机构合作探索全日制、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模式,进一步普及创新区域学前教育服务模式。(区教育局、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落实) 3.扩大高中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我区特殊教育学校云翔学校探索举办高中阶段教育。到2025年,不断完善区属中职学校(广州市白云行知职业技术学校)启能班建设。高中阶段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随班就读,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优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合理便利。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和中职学校根据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加强校企合作,提升残疾学生就业率。各相关部门应按职责为残疾学生提供就业支持服务,为学校相关教师提供残疾人就业辅导培训,充分挖掘学生就业资源,积极帮助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落实) 4.探索拓展服务对象。探索逐步将普通学校学习障碍、情绪与行为障碍、注意力缺陷、多动综合征等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纳入特殊教育服务范围,参照随班就读学生标准提供各类支持资源,扩大服务对象和范围。鼓励支持学校积极开展孤独症儿童教育研究,开发孤独症儿童教育教学资源,努力满足其就学需求。逐步建立孤独症儿童教育助教陪读制度,加强孤独症儿童教育及康复教师培训,为孤独症儿童接受高质量教育提供专业支持。(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促进融合教育发展。 1.健全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体系。在区特殊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推动区特殊教育指导(资源)中心的规范化发展,发挥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资源统筹、研究、培训、转介安置、教学指导、质量评价等功能,发挥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骨干引领作用和对融合教育的专业支持、巡回指导功能。逐步依托条件成熟(原则上设有特教班或资源教室)的普通学校(园)建立校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到2025年,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建成小学和初中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至少1个,逐步实现区级、校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整合统筹校内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资源,在保障特教班稳定运行的基础上拓展探索“特教班+资源教室”的复合并用服务模式,向校级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方向发展,加强示范引领,助推区域高品质融合教育发展。(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探索特殊教育共同体建设。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之间成立融合教育共同体,深入探索融合教育资源共享与整合、教研交流与合作,发挥教育共同体整体优势,扩大优质资源覆盖,促进特殊教育高质量融合发展。加强市、区合作共建,继续支持广州实验教育集团花城实验学校、广州市白云区花城实验幼儿园办学。鼓励区内普通学校因地制宜,通过项目推进形式加强与市属康纳学校、康复实验学校、我区特殊教育学校云翔学校以及设特教班普通学校等开展融合教育项目合作。(区教育局、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落实) 3.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加强教育与医疗保健、康复训练的合作,落实“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优先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免费提供辅助器具适配与相关服务。充分发挥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功能,提高特殊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专业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医疗康复和特殊教育的高质量融通。结合白云教育智慧云平台建设,加强数字化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与应用,实现特殊教育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特殊教育的发展,推进特殊教育“智慧校园”和“智慧课堂”建设,加强教育信息化运用,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探索建立特殊学生个别化教育管理平台。(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强化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1.加大财政投入。保障特殊教育经费投入。义务教育阶段,对特殊教育学校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及多重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普通学生的10倍拨付;对特殊教育学校视障、听障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普通学生的8倍拨付;对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随班就读及送教上门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的5倍拨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前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所需资金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继续实施特殊学生基础教育阶段15年免费教育、营养午餐补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特殊学生1.
5倍课本费补助。鼓励各校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探索引入社工、康复师等机制,承担随班就读学生照护及辅助康复训练、辅助教学等工作。积极争取市财政资金支持,规范落实市财政所给予的普通学校(含幼儿园)新建资源教室每间20万元、特教班(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教启能班)每间30万元的补助资金,用于资源教室和特教班场地建设、教师培训、转介安置等,增加特殊教育学位资源,促进特殊教育内涵发展。(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保障特殊教育教师的工资待遇。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结合实际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特教班教职工、特殊教育专职资源教师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对普通学校(含幼儿园)承担随班就读任务的班主任(主班老师)、主科教师(副班老师)和其他科任教师(保教老师)分别按不低于200元/月、150元/月和100元/月标准发放补贴,对承担送教上门服务、巡回指导、“医教结合”任务的人员按40元/课时给予工作和交通补贴。(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到2025年,完成云翔学校泽德校区投入使用,全面实现我区特殊教育学校云翔学校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全面建成资源教室。鼓励利用现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资源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优先选择办学条件好、理念先进的普通学校或九年一贯制学校举办特教班,鼓励特殊学生相对集中的区域所在学校分低、中、高年段建设特教班。加快初中特教班的建设,到2025年,基本实现每个片镇均不少于1所学校开办特教班,初中特教班符合片区需要。落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无障碍设施建设,全面建成“无障碍校园”,拓展现有专用场室的特殊教育功能,向所有学生公平开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特殊教育,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禁止收取与学位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建设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3.推进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省特殊教育教职员编制标准。按照《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暂行办法》,为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教班配齐配足教职工。区特殊教育指导(资源)中心依托现有资源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通过区管校聘制度建立资源教师、巡回指导教师区域内统筹调配机制,资源教室应足额配备专职资源教师,将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落实专职特教班教师和资源教师“专人专职专用”。继续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增加融合教育理念和认同感,加强特殊教育全员培训课程资源建设,开展新一轮普通学校教师的特殊教育全员通识培训,每周期须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专业课类别选修一门特殊教育课程。并将融合教育内容纳入普通学校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继续推进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加大特殊教育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的培养力度,扩大引领辐射作用。按照省市岗聘文件相关要求,细化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各类康复教育的专职教师、普通学校专职资源教师工作年限可计算为班主任年限。落实区教育研究院配备2名以上专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学前教育教研员参与、拓展学前特殊教育教研,并做到“专人专职专用”。严格特殊教育教研员入职标准与考核,全面提高教研员教育教学研究水平、课程教学领导力和融合教育专业指导能力,优化特约教研员聘任与管理,建立高水平专业化教研员队伍。鼓励支持条件较成熟的片镇建立特殊教育和融合教育教研团队,共建共享,形成区域发展成果。持续搭建特殊教育教师交流与展示平台,继续办好“白云杯”课堂教学技能大赛特殊教育组比赛。(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落实) 4.深化课程改革。加强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建设。全面落实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校本化、地方课程精品化与生本化实施,落实分层分类教学和个别化教育计划。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和融合教育学校(幼儿园)开展校本课程、精品课程与优质教育资源建设。支持学校探索开展基于个体需求的个别化教育课程建设,实现有品质的“一人一案”。鼓励支持普通学校因应特殊学生需求探索课程调整的策略和方法,全面落实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一人一案”支持服务计划,全面推进融合教育质量。鼓励特殊教育教研与科研,建立健全区、片(镇)、校(园)三级教科研体系,在区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中设立特殊教育(融合教育)科研专项,为提升特殊教育和融合教育内涵发展服务。加快推进省级随班就读示范区、随班就读示范校(园)等内涵建设项目建设和省级精品课程建设,开展区级“随班就读示范学校”“融合教育基地园”评选,发挥优质项目促进特殊教育质量提升的带动作用,提炼形成课程教学、个别化教育、特色校园融合文化、融合教育案例、专业队伍建设等各类具有示范引领性质的优秀成果。(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5.开展质量监测。落实教育部《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探索构建特殊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把质量监测、教育评价与质量提升相结合,以评价促优化、以监测促整改。(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实现特殊教育公平而有质量的发展是党的教育方针的体现,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将办好特殊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中各项目标,压实责任,抓好落实,统筹安排资金,有效配置资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促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 完善区特殊教育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教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残联等多部门参与的分工明确、统筹协调、合力发展的特殊教育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学校和科研、医疗、康复等机构的合作机制,统筹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研机构和高校的专业力量,加强对特殊教育的专业支撑和指导。 (三)强化督导评估。 加强特殊教育常态化督导与评估,在区级有关义务教育发展督导评估中,将特殊教育发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督导与评价范围。将特殊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普通学校绩效考核中。对我区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督导,建立激励与问责机制,按规定开展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专项督导检查,将落实情况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推动特殊教育事业高水平发展。 (四)提升社会融合。 重视社会融合氛围的建设,打造有利于特殊教育、就业与生活的社会环境。大力宣传普及特殊教育知识方法和教育政策,广泛宣传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和残疾人优秀典型事迹,引导社会、学校、家长、学生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提高社会各界对特殊教育的认识,促进社会接纳,营造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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