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组织多人出国相亲、结婚——
两男子经营“跨国婚介”获刑
□本报记者 董建新 本报通讯员 贾立源 高忠祥
“不用买房、不需买车,十万块钱把外国媳妇娶回家。”近年来,大量非法婚介机构充当“跨国红娘”,以组织单身男青年出国相亲、结婚为由实施诈骗,让美梦成为“噩梦”。
2019年以来,周某和李某骗取商务签证,组织多人出境从事相亲、结婚等与签证事由不符的活动,导致多名相亲男青年损失37万余元。近日,由夏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李某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跨国婚介”一条龙服务宣称交往失败全额退款
2018年,周某在某平台发布相亲视频,宣称可以介绍外国婚恋服务。李某在国内长期经营婚介生意,看到短视频后,两人取得联系。经商议,他们一个负责国内、一个负责国外,婚介费用双方分成。为了让他们的“跨国婚介”业务更“正规”,李某还建立了“婚介服务中心”,推出组织相亲、结婚等事宜的一条龙婚介服务。
检察官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任何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但是对于此项规定,许多群众并不熟悉。
此后,李某开始广泛发布涉外婚介信息,未婚男青年王某被广告词所吸引,欣然交付了1.5万元定金,并跟着李某出国相亲,过程中又向李某交付8.5万元。然而,在国外待了4个月,心心念念的媳妇没有带回家,钱也没有退回来。
“李某宣称的‘不成功全额退款’根本不可能实现,受害人给付的钱款大多用于购买机票、安排食宿。”承办检察官介绍。与王某同样遭遇的还有潘某和张某,他们也是在轻信所谓的“保证”后,与李某签订了“出国相亲服务合同”,然后跟着一起出国。
相亲不成人财两空
该案中,周某以商务签证名义组织并带领相亲男青年出国,从事的却是与签证事由不符的活动,因此在国外根本不受法律保护。在国外期间,周某以彩礼、办理婚礼等多种借口,先后骗取3名受害人37万余元。
“在国外办理完所谓‘婚礼’后,女方就不再跟我提及回国的事,也很少跟我见面。”意识到不对劲,王某等人多次找到李某要求全额退款,但是,钱大部分已交给周某和所谓的“新娘”,李某无力退还并最终选择投案自首。
“由于此案涉及境外人员,取证十分困难,且支付彩礼多为现金,钱款最终去向无法确定。”检察官介绍,虽然周某、李某落网并被判了刑,但几名男青年的损失却难以追回。
检察官提醒,所谓跨国相亲,实为骗钱借口。单身男青年应当提高警惕,遭遇此类骗局应及时报警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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