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一)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在我市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答:(一)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990元/月;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97元/月。
答:失业补助金是国家为应对疫情出台的阶段性政策,符合条件人员只能申领一次。受理截止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
答:失业补助金从待遇核定的次月起按月发放,每月25号前到账。比如:经核定,王某的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间为7月-12月,那么王某收到第一笔失业补助金的时间为8月25日前。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主动办理停领失业补助金手续。
答:按政策规定,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受理的截止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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