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原副主席陈如桂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陈如桂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如桂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陈如桂,男,汉族,1952年9月生,广西北流人,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2月参加工作,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学习,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曾任国务院副秘书长。
2019年10月24日,陈如桂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已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9月1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陈如桂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2020年10月1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陈如桂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
陈如桂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陈如桂还表示,作为曾经的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作为曾经长期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干部,没有带好头,没有起好作用,对亲属、下属、身边工作人员管理教育不够严格,教育引导不够到位,导致他们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谋利,对此他深感痛心、愧疚和自责,他向党组织表示深深的歉意。
陈如桂表示,将真诚地服从判决,接受改造,重新做人,他深知自己对不起党组织和人民的培养和信任,对不起广大党员干部和亲属对他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他再次向党组织和人民道歉!
陈如桂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后,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陈如桂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其犯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陈如桂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我们将以陈如桂案为鉴,以案为警,举一反三,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全省政治生态成果,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益借鉴。
陈如桂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决定,作为曾经的党员领导干部和主要领导职务的干部,他对亲属、下属、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不够严格、引导不够到位导致他们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谋利感到深深痛心、愧疚和自责,他向党组织和人民表示深深的歉意。
陈如桂表示,将真诚地服从判决、接受改造、重新做人,他深知自己对不起党组织和人民的培养和信任以及广大党员干部和亲属对他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他再次向党组织和人民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