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廖女士向故城县公安局郑口派出所送来一面印有“真心为民办事,倾心为民解忧”的锦旗,感谢民警为其追回被骗的10万元钱,表达了她对办案民警忠诚履职的感激之情。
前段时间,廖女士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加了一陌生人的联系方式,对方称自己在某理财网站赚了不少钱,承诺可以教其投资理财,并保证她一旦投资定能赚钱。廖女士不免心动,根据对方要求,下载了某软件,一次次的充值后却发现根本无法提现,而对方再也联系不上,于是报警求助。
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深入分析研判,深挖线索,终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其间,办案民警通过向嫌疑人宣传法律法规、普及政策,积极规劝嫌疑人偿还被害人损失,争取从轻处理。经过民警不懈努力,成功为受害人追回被诈骗资金10万元,并返还至廖女士个人账户中。
警方提醒
以下10种“投资理财”项目都是诈骗: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一些返利网站在提现时设置诸多限制,参与人不可能将投入的资金全部取出,有的将返利金额与参与人邀请参加的人数挂钩,成为发展下线会员式的类传销平台。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等为幌子:投资金额不限且许诺固定回报,多为噱头吸引投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者“免费”养老为幌子:以投资养老公寓或其他养老项目为名,承诺给予高额回报、或以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看似高大上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实际是非法集资行为,噱头更为新颖、隐蔽性更强。如果投资人不是对新兴金融投资领域有多年的专业知识,很容易被引诱落入非法投资的圈套。
6.以“扶贫”“慈善”“互动”等为幌子:有的以未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的名义直接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有的利用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通过在这些组织下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合作开展活动,欺骗性很强。
7.在街头商场发放广告的投资理财: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
8.以组织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不法分子往往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验、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亲情关爱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吸引老年人投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一些非法集资人员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络集资平台,将涉案资金非法转移至境外躲避国内监督打击。
10.要求以现金方式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警惕虚拟币
投资理财诈骗
什么是虚拟货币和虚拟货币诈骗?
虚拟货币是运行在区块链上的电子货币,不是真正的货币。例如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都是比较主流且大众或许熟知的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诈骗是以“虚拟货币”作为话术来包装的诈骗犯罪,多数此类骗局与“虚拟货币”本身并没有关联,更多的是诈骗分子利用大众对于“虚拟货币”认知上的误区,欺骗受害者参与投资根本不存在的虚拟货币或相关项目。
典型案例
假装陌生异性好友
5月,东侨受害人沈某通过“全民K歌”APP认识一陌生男子,双方随后添加QQ进行聊天,通过一段时间的交流后,互相建立感情并以情侣相称。
展示虚拟货币收益
对方自称正在做虚拟货币投资,收益率很高,并展示了自己的收益截图,推荐受害人下载“MI Messenger”聊天APP继续交流虚拟货币投资事宜。
小额返利骗取信任
对方发送虚假虚拟货币投资网站,并引导受害人在该网站进行虚拟币投资,先后投入4次小额投资均获得盈利,并且成功提现到银行卡后,受害人便对该投资逐渐深信不疑。
实施虚拟货币诈骗
受害人之后陆续进行9笔大额投入,共转账60余万元。其中6月8日,受害人还被对方以虚拟货币线下交易为由,将现金20余万元交给线下U商。最后共计被骗80余万元。
警方提示
谨慎进行虚拟货币投资
虚拟货币不具备法定货币等同的价值,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警惕以打着虚拟货币的幌子实施的诈骗。
警惕虚假投资理财APP
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APP无法通过正规途径在应用市场上架,只能通过创建网址链接、发送APK安装包或扫描二维码的方式让受害人下载安装虚假投资理财APP或进入虚假投资网站。
网络转账交易务必谨慎
虚假投资平台大多会要求受害人将资金转账到指定的个人账户或非当前投资平台的对公账户。也会制定诸多限制,如除国家已规定的非交易日,限制交易时间、交易量、出金金额等。
切勿相信一夜暴富的骗局
在虚假网络投资理财诈骗中,不管是虚拟货币,还是基金、股票、NFT数字藏品,国家黄金交易等等都是诈骗的话术,切勿相信一夜暴富的骗局。